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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与建构:妇女学学科建设新思考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03

编者按

妇女与性别研究作为一个"学科",依然面临着许多瓶颈。本文作者梳理了关于妇女学学科建设中"学"与"研究"的关系、学科命名、学科建设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进而提出妇女学学科"建设"可以借用已经发展了的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和物质资源来发展自身,在相互融合中对其他学科中男性中心的知识霸权形成挑战,进而在"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确立自己的学科地位。

■畅引婷

妇女与性别研究作为一门学问,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发展,在中国学界已占据了一定的地位。但作为一个"学科",依然面临着许多瓶颈。近日再读叶文振老师发表在《中华女子学院学报》和《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有关学科建设的两篇文章,遂产生了一些思考。

关于"学"与"研究"的关系

在学术研究领域,"学"与"研究"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许多人甚至将两者作为同一概念进行使用。但"学"与"研究"毕竟不是一回事,刘霓在《西方女性学——起源、内涵与发展》一书的《前言》中就曾明确指出:"相对于女性学,我感到女性研究一词包含的内容更丰富,可以更明确地区别于主流的传统学科,可以更好地反映它本身的跨学科性、开放性、反对权威以及行动主义的特点。"佟新的《社会性别研究导论》作为一部教材,也审慎地使用了"研究",而没有用"学"来冠名。

在笔者看来,"学"的规范性、系统性、体系性要求更高,理论抽象性更强,学科之间的界限比较明显,如叶文振所说的"三大标记",即研究领域、理论和方法的边界、研究范式的边界。而"研究"的外延更大,可以是学科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也可以是服务于现实社会的应用性研究。由于"研究"所具有的无限开放性特点,使得"知识的碎片化"问题、"鸡对鸭讲"或"自说自话"问题、"各自为阵"或"各自为政"问题、"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问题、"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问题日益显现。

因此,在"学"的意义上,从看似互不相干乃至矛盾和对立的许多"研究成果"入手,对其话语言说的要义或核心进行理论抽象,并在研究者之间达成基本共识,就显得十分必要。实践证明,"妇女""女性""性别"作为一门"学问",不能只停留在学者在"研究"层面上的分析、解释和呈现,同时还要通过"学"的理论抽象或系统概括,在大众层面进行全面普及——抽象度越高,普及面越广,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所谓普及,就是将象牙塔里的深奥"知识"变为日常生活里的基本"常识",将抽象的学术"概念"变为具体的行动"理念",比如男女平等、性别平等、性别公正等。而这一切,都是需要"研究"作为基础的,否则,"学"无论多么重要,都是建立不起来的。

关于学科"命名"

毫无疑问,当前中国的妇女与性别研究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但究竟怎样为这个"学科"命名,目前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表述。

根据笔者的观察,在学术探讨中,妇女学的用法较为普遍,比如,杜芳琴的《妇女学和妇女史的本土探索》,王政的《高等教育中的妇女学中美比较》,郑新蓉、余宁平审校的《当妇女提问时——美国妇女学的创建之路》等;而在普及性的教材撰写/编写中,女性学一词更为常见,比如禹燕的《女性人类学》,魏国英主编的《女性学概论》,王金玲主编的《女性社会学》,韩贺南、张健主编的《女性学导论》,周乐诗主编的《女性学教程》,叶文振主编的《女性学导论》,祝平燕等主编的《女性学导论》,骆晓戈主编的《女性学》,罗慧兰主编的《女性心理学》等;其他几种用法在"学"的意义上不是很普遍,表现在具体的学术语境中,更多与"研究"相联系,且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比如,全国妇联的一些会议或书名常常使用"妇女/性别研究",李小江近十多年来坚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