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七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参加山东省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单独组织综合测试。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或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联系方式
第七条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网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章 资助措施及收退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录取考生需持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中学阶段(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专升本层次新生需同时持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获得的专科毕业证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6.专科舞蹈类专业关联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
第十条山东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
第八条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严格审查、复核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审核通过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